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如何提交?2021年4月2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公布关于发布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提交指南(实行)的通过(2021年第26号),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电子资料提交
境内的注册人、备案人和境内责任人用户办理化妆品或者新原料注册、备案时,应当首先通过信息服务平台提交电子版注册备案资料。
(二)注册纸质资料提交
申请特殊化妆品和新原料注册的,境内的注册人或者境内责任人应当在电子版注册资料提交后,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将纸质版注册资料递交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机构(以下称受理机构)。其中,化妆品所使用原料的原料来源和原料安全相关信息可免于提交纸质版资料。
受理机构收到电子版和纸质版注册资料后,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形式审查工作。
(三)备案纸质资料提交
进行新原料和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境内的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应当在备案信息公布前,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将纸质版备案资料递交至备案管理部门。其中,化妆品所使用原料的原料来源和原料安全相关信息可免于提交纸质版资料。
国产普通化妆品的纸质版备案资料可以由境内的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存档备查。
(四)其他要求
除注册不予受理、终止注册、注册撤回等情形外,纸质版注册备案资料原件递交后一经接收不再退回。
按要求允许在已上市销售证明文件、委托关系文件或者属于一个集团公司证明资料等上列明多个产品,且纸质版资料原件已经递交同一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部门的,办理其他化妆品注册备案时,可以递交纸质版资料复印件,并说明原件已递交的相关情况。
以上就是药监局2021年4月25日最新公布的关于化妆品或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提交相关要求,如有不明白的可以直接联系我们顾问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