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化妆品管理,国家药监局发布实施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的公告,规范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保证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凡爵国际与专业第三国家药监局指定的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为化妆品售卖商及生产商等提供一站式技术服务,具体备案检测项目如下
化妆品分为非特殊用途化妆品(2007年之前称为普通化妆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两个类别。特殊用途化妆品指用于祛斑、防晒的化妆品。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特殊用途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
分类 |
检测项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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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学 |
微生物5项 |
必检 |
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耐热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 |
卫生化学 |
重金属4项 |
必检 |
汞、砷、铅、镉 |
甲醇 |
选检 |
乙醇、异丙醇含量之和≥10%(w/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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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噁烷 |
选检 |
原料中含有苯氧乙醇、AES类原料、PEG(聚乙二醇类原料)、聚醚类、聚山梨醇酯、聚氧乙烯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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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 |
选检 |
粉类产品中含有滑石粉原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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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生素(包括甲硝唑)7项 |
选检 |
宣称祛痘、除螨、抗粉刺等用途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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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羟基酸,pH值 |
选检 |
宣称含α-羟基酸(酒石酸、乙醇酸、苹果酸、乳酸、柠檬酸等),或不宣称但其总量≥3%(w/w),同时检测pH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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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激素7项 |
选检 |
含性激素类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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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屑剂5项 |
选检 |
宣称去屑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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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晒剂15项 |
选检 |
防晒产品及防晒剂(二氧化钛和氧化锌除外)含量≥0.5%(w/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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巯基乙酸 |
选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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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醌、苯酚 |
选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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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理学 |
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 |
选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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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
选检 |
沐浴类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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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皮肤刺激性试验 |
选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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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
选检 |
防晒剂(二氧化钛和氧化锌除外)含量≥0.5%(w/w)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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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光毒性试验 |
选检 |
防晒剂(二氧化钛和氧化锌除外)含量≥0.5%(w/w)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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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指甲油、卸除液及乙醇含量≥75%(w/w)的产品,不需要测微生物项目; 烫发类、非物理脱毛类、氧化型染发类产品,不需要测微生物项目; 2.一个样品包装内有两个以上独立小包装或分隔(如粉饼、眼影、腮红等),且只有一个产品名称,原料成分不同的样品,应当分别检验相应项目;非独立小包装或无分隔部分,且各部分除着色剂以外的其他原料成分相同的样品,应当按说明书使用方法确定是否分别进行检验。 |
根据化妆品使用原料及产品特性,对产品中可能存在并具有安全性风险的物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经过安全性风险评估认为必要时,可要求增加相关检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