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为大家分享关于2021年新系统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相关资料概要: 流程文字说明 第一步:申请 第二步:受理 第三步:技术审评 第四步:行政许可决定 第五步:送达...
本文主要为大家分享关于2021年新系统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相关资料概要:
流程文字说明
第一步:申请
第二步:受理
第三步:技术审评
第四步:行政许可决定
第五步:送达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来源渠道 |
材料形式 |
规范 |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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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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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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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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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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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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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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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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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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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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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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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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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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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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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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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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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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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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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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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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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助于备案的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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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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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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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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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产品应该提供什么样的市售包装?
答: 根据《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的要求,进口产品在提交许可申请时,需提交市售包装。这里的市售包装有两种含义,首次申请许可产品提交的市售包装,是指国外上市销售的包装;进口延续申请时提交的市售包装,是指在中国市场销售的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