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甲方:运输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劳动合同:
第一条 工作内容和地点
1. 公司聘用乙方担任(岗位名称)职务。
2. 工作地点为(具体地址)。
第二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 工作时间为每周40小时,每天不超过8小时,超时工作需要经过公司同意。
2. 工作日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休息。
3. 年假、病假、产假等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第三条 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
1. 公司按月支付乙方基本工资(金额),并根据工作表现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工资调整的依据之一。
2.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乙方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保密义务和知识产权保护
1. 乙方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或机构。
2. 公司所使用的技术资料、软件等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乙方未经公司授权不得使用或复制。
第五条 违约责任和解除合同
1. 如乙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如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公司财产、支付违约金等。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为(年/月/日)。期满前,如有需要续签的,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提出申请。如未提出续签申请,本合同自动终止。